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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议对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新政策要加强宣传

作 者:admin    时间:2012-08-13 16:19:50

 

建言人:马会忠(市政协《社情民意》第2期采用)

近年来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增长较快,一些经济承受力弱的人员出现断保现象。为了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,从2011101日起开始,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,可以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%300%缴费,将最低缴费基数由60%降到了40%

这一政策增加了经济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选择,使他们能根据自身情况以较低的基数缴费,防止断保现象的发生,但是由于一些灵活就业人员接触媒体少,对这一新政策还不了解,许多人员以为只能按社均工资缴费,有的因下岗收入低产生了中断缴费的念头,一些新进入就业年龄的青年因收入不高徘徊在社保的大门之外。

建议采取多种措施对这一新政策加强宣传,把更多有参保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,减少断保现象的发生,使他们能“老有所养”,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:

一、政策宣传应通俗易懂。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实际,政策宣传要通俗化,使他们容易理解政策的内容,标明具体数据。

二、充分利用媒体的广覆盖性。在电视、报纸上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,扩大影响。

    三、注重社区宣传。到灵活就业人员集中的社区,发放宣传册,开展专题讲座,宣传有关养老保险的知识和政策。另外,到灵活就业人员存档的中介机构、缴费的银行及社保机构发放相关资料宣传政策,对过去的宣传资料要及时更新,避免给参保人员误导。